为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卫生健康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处室及职责的通知》(徐卫〔2024〕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管理水平,经医院研究决定,将保卫科更名为安保科。
工作职责:安保科主要负责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巡查、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整治、教育培训演练、考核考评等工作,具体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每日组织工作人员对重要场所及设施设备、要害部位、重点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巡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并督促各部门、各岗位迅速整改问题隐患。
2.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督促各部门、各岗位落实分级管控措施。
3.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或协调重点难点问题隐患整治整改,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确保问题隐患有效整改。
4.组织经常性教育培训演练,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培训,定期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演练,提高全员应急处置能力。
5.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或者参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6.对建筑工地、出租出借等场所,以及涉及安全生产服务外包项目的资质、条件、运行进行日常督导检查。
7.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