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批复意见,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徐州市卫生强基健康促进工作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我院充分酝酿、综合评审、集体研究,确定陈昌锋同志为徐州市卫生强基健康促进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发扬民主精神,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月11月24日至11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者信函方式向徐州市口腔医院组织人事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
电话:0516-85866011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130号
邮编:221002
徐州市口腔医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