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确定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通知》(苏人才〔2011〕15号),我院刘宗响同志被确定为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实施“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是江苏省委、省政府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培养对象在五年的管理期内,将通过培训进修、项目资助、津贴补助、表彰奖励和目标考核等途径,得到集成支持、系统培养和规范管理。(政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