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围绕《江苏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目标,2012年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按照“两个率先”要求,突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鼓励一大批青年科技才俊脱颖而出,奋力拼搏,攀登科技高峰,为科技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重要的青年科技人才支撑和创新项目源。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12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按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三个类别组织申报。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能进入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人选等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为目标,设立江苏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江苏地方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显著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
申报条件: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青年基金项目。为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积极投入创新活动、自由探索,特设立青年基金项目。着力培养青年科研人才,建设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队伍,以支持青年人才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省份中做出贡献。
申报条件: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面上项目。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重点领域,凝聚优势力量,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
申报条件:申请人为省内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框架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
二、组织方式
申报项目由各市、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审查推荐、限额申报,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部(省)属高校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经所在地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备案后,直接报省。各县(市)、国家高新区组织申报的项目,须先经省辖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后再单独直接报省。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限额数见附件1。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增加3项,省辖市(含县市)企业申报省杰青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
2、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限额数见附件1;各市、县和国家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所推荐以上两类项目中,医院项目不超过所报项目总数20%(该项目总数不含所在地高校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项目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要在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与真实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填写《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详见附件2)。
申请人必须是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项目主管部门须严格核查申请人资格,否则,将减少本部门的申报数。
2、有本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一般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申报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不受此限制;一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3、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结题评议未通过、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消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网址:www.jstd.gov.cn。本通知及相关表格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详细解释及其他临时通知发布见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网:www.jsnsf.gov.cn。
3、各项目主管部门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
4、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联 系 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陈钟文 孙 逊
联系电话:025-85485935 025-85485926
省科技厅社发处 孙 彦 蔡永兵
联系电话:025-83363439 025-83213296
附件:1、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申报数
2、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1: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申报数
单 位 |
杰青项目 推荐数 |
青年基金项目推荐数 |
面上项目 推荐数 |
南京大学 |
10 |
35 |
35 |
东南大学 |
10 |
35 |
35 |
南京农业大学 |
6 |
22 |
22 |
南京理工大学 |
6 |
22 |
22 |
省农科院 |
6 |
22 |
22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6 |
22 |
22 |
扬州大学 |
6 |
22 |
22 |
南京工业大学 |
6 |
22 |
22 |
苏州大学 |
6 |
22 |
22 |
南京师范大学 |
6 |
22 |
22 |
江苏大学 |
6 |
22 |
22 |
中国药科大学 |
4 |
18 |
18 |
中国矿业大学 |
4 |
18 |
18 |
河海大学 |
4 |
18 |
18 |
江南大学 |
4 |
18 |
18 |
南通大学 |
4 |
18 |
18 |
南京医科大学 |
4 |
18 |
18 |
南京林业大学 |
4 |
18 |
18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4 |
18 |
18 |
南京邮电大学 |
4 |
18 |
18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4 |
18 |
18 |
其他全日制本科高校 |
3 |
10 |
10 |
其它曾获省基金资助的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 |
1 |
5 |
5 |
从未获省基金资助的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 |
0 |
3 |
3 |
企业 |
省辖市所有 企业杰青申报数不超过5项 |
2 |
2 |
|
有国家重点 实验室的单位增加3项 |
|
|
说明:每人限报1项,参加他人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
附件2:
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类别 |
审查内容 |
是 |
否 |
项目 负责人 |
1、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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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未能按计划实施等不良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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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主要内容有无重复申报省其它科技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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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申请人有无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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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
1、项目有无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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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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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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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章: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