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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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办〔2016〕 6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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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印发
《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
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新城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驻徐各部省属单位党委(党组):
《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党内教育作出的又一重要部署。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大意义,把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安排,从严从实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学习教育成效负总责。组织部门牵头实施,要明确专门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对学习教育工作的具体指导,结合实际确定学习方式,为基层留出空间。纪检、宣传、机关工委、党校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采取扎实举措把学习教育抓好抓实抓到位,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各项要求结合起来,与县镇领导班子换届结合起来,与做好“十三五”开局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弘扬一往无前、决战决胜的淮海战役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引领作用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展现新作为,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提供坚强保证。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