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和公安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维持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及时向公安 机关报告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侦破和依法处理。 加强消防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规定,定期检查 消防设施与器材,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定期开展医院内部要害部位、库房等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负责门卫、 保安人员的管理,健全门卫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负责院内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医院主出入口交通秩 序良好,做到人车的分流,确保应急安全通道的畅通。对运送物品的车辆要仔细检查核对,严把物品出 门关。定期组织医院安全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医院保洁物业公司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 做好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供应工作。